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

2026-01-04 10:58 来源:市民政局

 

乐山市民政

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

乐 山 市 财 政

乐 山 市 统 计

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

 

 

乐市民政发〔2025〕51号

 

 

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

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

 

各区、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,乐山高新区管委会,市级各部门:

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8元,由每人每月78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26元;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,由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。

二、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49元,由每人每月10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74元;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52元,由每人每月75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6元。

三、全市自2025年7月1日起统一执行上述标准,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。各县(市、区)10月底前全面完成标准调整、资金补发等相关工作,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。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的投入力度,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,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。

 

 

 

乐山市民政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

 

 

 

乐山市财政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乐山市统计局

 

 

 

 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

2025年9月2日

 


主办单位: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承办单位:乐山市数据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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