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情况的公示

2026-04-09 09:28 来源:市经济信息化局

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已完成,并通过验收,拟按程序实施销号。根据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(2025修订)》有关要求,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(十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。

联系电话:028-86265721

邮寄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

附件: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

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 

2026年4月9日

主办单位: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承办单位:乐山市数据局
政务新媒体矩阵
乐山发布
Baidu
map